已婚的廖姓男子與小三共處一室偷情,元配帶著警察上門抓姦,雖然沒有直撃2人嘿咻、沒見到2人睡在床上,也沒看到可疑的衛生紙團,但因元配請警察測量棉被的溫度,發現被褥仍然溫熱,顯示剛剛有人睡在棉被裡,因此認為2人通姦,對2人提出告訴,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,就算是棉被有溫度,也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,因此處分不起訴。
廖妻指控,他與丈夫結婚多年並育有子女,但丈夫近年來卻開始對她冷陌,還發現丈夫的智慧型手機裡有曖昧的訊息,他懷疑丈夫對她不忠,請了徵信社調查,果然拍到丈夫與1名劉姓女子一起出遊的畫面,2014年底,她到劉女住處談判,對方向她坦承2人有了小孩、曾墮胎,丈夫也告訴女兒想與劉女在一起。
廖妻說,本來以為找劉女攤牌後,2人應該會收斂一點,但萬萬沒想到,去年3月間,丈夫又到劉女的住處,她帶著警察前往現場捉姦,當時丈夫穿著褲子,劉女穿著睡衣躲在廁所,2人雖然否認睡在一起,現場也沒有扣到衛生紙團、保險套的重要證物,但警員摸了摸棉被,發現還有餘溫,顯示有人剛睡在棉被裡,廖妻因此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。
廖男到案否認通姦,辯稱他雖然有追求過劉女,但與她只是單純的朋友,沒有發生性行為。劉女則辯稱,一開始不知道廖男已結婚,等到知道對方有家室後,就叫對方不要再來找她,2人只是朋友並沒有發生超友誼的關係。
檢察官根據廖妻說詞,調閱劉女就醫記錄,並未發現劉女有懷孕或墮胎的就醫記錄,另外就算棉被有溫度,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2人有發生性關係,因此處分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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